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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防“四风”反弹的通知
来源: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时间: 2017-12-26 点击数: 74441
 

各直属党组织、纪委(派驻纪检组):


2018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风”方面重要指示,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为广大职工群众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元旦、春节期间,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纠正“四风”,整治奢侈浪费等问题的重要时间节点,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发挥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牵头抓总作用,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找差距、识风险,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通过会议、约谈、微信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早打招呼早提醒,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牢记政治责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坚持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对“两节”期间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将责任和压力有效分解和层层传导;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时刻绷紧作风之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系统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注重强化“四个意识”,高悬纪律和规矩的戒尺,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蚀,心存戒惧,筑牢抵制不良风气思想防线。

纪委(派驻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关注“四风”新动向,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和抽查等方式,加大对驻外地办事处、内部食堂等敏感场所中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隐身变形”的“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一律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且越往后执纪越严,释放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并把问责作为利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两节期间严禁以下行为: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

2.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4.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5.严禁违规举办或参加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已实施车改的,严禁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7.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消费卡、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电子红包等;

8.严禁参加管理、服务对象,客户及供应商等组织的宴请、娱乐和旅游活动;

9.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10.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饭局”、“牌局”;

11.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12.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3.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各所属企业纪检部门要在2018年3月1日前,将两节期间开展相关工作监督检查和问责处理的情况(电子版),报送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孙敬岩

联系邮箱:sunjingyan@harbin-electric.com





中共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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