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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中秋期间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通知
来源: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时间: 2017-09-23 点击数: 74561
 

各所属企业纪委、派驻纪检组:

2017年国庆、中秋将至,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就廉洁过节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落实责任,持续正风肃纪,营造良好氛围。各所属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深刻领会和把握“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内涵要义,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一刻也不能松懈,半步也不能后退,在重要节点坚守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阵地。要落实监督责任,早打招呼早提醒,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延伸。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节前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杜绝侥幸心理,在遵守党规党纪上形成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畅通信访渠道,强化群众监督。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纪律要求;要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监督作用,公布节日期间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公开举报受理方式,发动职工群众对节日期间涉及“四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及易发多发问题进行举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线索,各单位要及时受理、报告、核实和处理,对查实的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要先于其他问题通报,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三、突出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监督检查。各所属企业纪委、派驻纪检组要聚焦突出问题关注“四风”的新变化新问题,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收送节礼、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隐身变形”的“四风”问题,结合集团公司近期开展的“四风”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再排查再落实,持续发力加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四、坚持执纪必严,严肃责任追究。要认真落实《哈电集团党委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实施细则(试行)》《哈电集团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上追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各所属企业要在2017年10月13日前,将两节期间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和问责处理的情况报告(电子版),报送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睿、孙敬岩

联系电话:0451-58590235、58590251

联系邮箱:lirui@harbin-electric.com

sunjingyan@harbin-electric.com

中共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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