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ENGLISH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移动群组 RSS
站内搜索:
NEXT
PREV
  • 集团新闻
  • 信息公开
  • 视频中心
  • 国资动态
  • 关注瞭望
  • 媒体关注
  • 行业信息
  • 投资者关系
  国资动态 首页 > 信息中心 > 国资动态
国资委党委举行中心组(扩大)学习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辅导报告
来源: 国务院国资委网站 时间: 2016-10-24 点击数: 12455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10月17日上午,国资委党委举行中心组(扩大)学习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辅导报告,邀请监察部副部长王令浚同志作专题辅导报告,深入系统地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国资委党委书记张毅和在家的国资委党委成员参加学习和报告会。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黄丹华同志主持报告会,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国资委副秘书长、国资委直属机关各单位和驻委纪检组副处级及以上党员干部共450多人一同听取了辅导报告。

报告会上,王令浚同志结合党章及党内法规,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全面阐释了《问责条例》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系统讲解了《问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丰富内涵,特别是对六种问责情形进行了深入解读,同时对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学习提出了明确要求。 

黄丹华同志在主持时指出,《问责条例》是首部全面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国资委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此次报告会为契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遵守“六项纪律”,进一步深入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特别是当前要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时刻把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铭记在心,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为促进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做强做优做大中央企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相关新闻
首页 | 集团概况 | 信息中心 | 主营业务 | 研发实力 | 企业文化 | 社会责任 | 党群工作 | 人力资源
黑ICP备06000101号 | 收藏本站 | RSS订阅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创新一路1399号 邮编:150028 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

黑公网安备 2301090200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