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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纪委对2016年新提职领导人员进行集体廉洁谈话
来源: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时间: 2016-08-24 点击数: 10464
 

8月23日,集团纪委对2016年以来集团党委管理的15名新提职领导人员进行了集体廉洁谈话。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白绍桐结合工作实际,深刻阐述了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与全面从严治党、企业发展壮大、个人健康成长的关系,对新提职领导人员提出了六项具体要求。

他指出,一要强化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要将为党工作,为职工群众服务与为企业尽责结合起来,自觉践行“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等相关要求,在落实集团公司改革发展举措,促进企业中心工作中发挥好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时刻保持廉洁从业的高度自觉,做廉洁从业的表率。二要增强纪律意识,深刻认识领导干部违法从违纪开始、大案都是从一点一滴开始这一规律性总结,防微杜渐,自觉接受纪律约束,习惯于被组织和群众监督。三要树立规则意识,在不断提高依规履职能力的同时,发挥好领导参谋、业务专家作用,在工作中主动履行好替领导把关、重大事项有效提醒等重要职责。四要严于律己,廉洁从业,做到公私分明、履职为公、尽责为企,真正做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五要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主动践行“四种形态”,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亲属和身边人。六要立足本职岗位,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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