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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电集团将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
来源: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时间: 2015-12-25 点击数: 9592
 

    近日,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制定并下发了《哈电集团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办法》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和哈电集团自身实际,明确了自所属企业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到一般纪检监察干部应进行轮岗交流的各类情形,采取同职级干部跨岗位、跨部门、跨系统、跨企业等多种交流方式,规范了各职级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的操作程序,明确提出要将纪检监察岗位作为检验、磨练、培养后备干部重要平台,有计划地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等相关要求。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哈电集团严格落实中央纪委有关要求,大力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着力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和履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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